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东莞恢复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22:31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杨英杰)记者从东莞教育部门获悉,东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去年停止一年后,今年将重新展开。从下月1日开始,各报名者可参照往年的相关规定申报。

  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凡户口在东莞市或人事档案挂靠在东莞市人才交流中心,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良好,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符合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在东莞市申报教师资格。本次申报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间是11月1日至20日。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工作的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不是学校(幼儿园)的,可到松山湖管委会科教局或所在镇(街)宣传教育办申请。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与往年相同,各报名者可以参照往年的相关规定。但今年仍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不受理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此外,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时,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东莞市代理点:东莞理工学院)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可在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的人事科栏查询。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