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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陈国龙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讯 昨日上午,随着嫌犯王某彬被惠安警方从广东押回,惠安县洛阳镇一超市的故意杀人案(详见本报9月10日A10版报道)告破。
案发前,王某彬租住在该超市楼上。经审查,王某彬从洛江喝酒回来,看到受害女子在超市上网,便上前欲套近乎,还把玩女子放在桌上的手机。王某彬说,该女子生气地走出超市,好像给什么人打电话。他以为对方是叫人来报复,便叫人拿来一把钢刀,冲进超市砍杀了女子,随后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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