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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社区可设“狗公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01:21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祈福新邨座谈会昨召开

  新快报讯(记者 吴璇 实习生 卢冰其 通讯员 穗仁宣)广州市人大昨日召开《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祈福新邨座谈会,一些业主提议,《条例》中应增加“主人应为小狗购买保险”的内容,而政府也可设立“狗公园”给小狗“度假”。

  养狗需给狗买保险

  “养狗必需给狗买保险!”有业主认为《条例》应该增加一条:市民在给狗上牌登记时需给狗买保险,并每年给小狗缴付保险金。若有市民被咬,主人一次给付医疗费用,并到医院登记,以后发病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不少业主反映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遛狗咬伤人,《条例》中提到将广州行政区域分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分别实行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但有业主反映这种划分不够合理,两种区域很难界定,会让部分市民“钻空子”。

  对此,一位香港退休在祈福新邨养老的女士提到,可以学习香港设立“狗公园”,或者在社区设两三个点给小狗们“度假”。

  管理权应下放居委

  “《条例》规定养犬管理费为700元依据是什么?”养犬管理费用也是业主们争论得最多的问题。有业主对养狗需交管理费十分不解,他们认为这些钱交得冤枉,还不如把这些钱捐给希望工程以表爱心。而有人却认为,市民既然有钱养狗就可以承担这些费用,管理费用应该要交。

  有业主提到,《条例》多处规定:违反条例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但是公安机关主要工作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无足够的警力去管理这些“琐碎”的事。对此,有业主提出应把权力下放给城管、居委会,直接管理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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