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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姚克勤 通讯员 李鸿光
晨报讯 长期流窜本市以行窃为生的李显华多次被上海法院追究刑事责任仍不思悔改,当他再次将贼手伸向刚满月婴儿手腕上的金木鱼时,被人发现并扭送派出所。昨天,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显华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9月9日上午10时许,来自湖南的李显华来到北京西路上的市儿童医院急诊挂号处,趁怀抱患病婴儿的青年妇女小红急于挂号而注意力分散之际,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剪断婴儿右手腕上的红线,窃得价值811元的金木鱼1只。
就在李显华得手后准备逃离之际,小红下意识地顺手摸了摸婴儿的手腕,发现金木鱼已不翼而飞,顿时惊慌失措地大喊“抓小偷”。做贼心虚的李显华撒腿就逃,不过还未跑到医院门口,就被群众人赃俱获。
法院查明,自1990年到2007年十多年内,42岁的李显华因盗窃罪先后被上海金山县法院、虹口法院和徐汇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系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