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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法院冻结的亭子间两度骗得1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02:08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姚克勤 通讯员蔡盛报道 女子邱丽君凭着花言巧语,以一间早在1998年就被法院冻结的亭子间为诱饵,先后骗取了两名购房者钱款共计12万元。日前,她被静安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邱丽君和前夫在延安中路某弄有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亭子间,系邱丽君为户主的租赁房屋。自1997年起,静安法院审理多起邱丽君借钱未还的案件,均为她败诉。为此,法院将该房屋自1998年12月1日起冻结,不准上市交易。2004年底,邱丽君经人介绍结识程女士,邱向程谎称准备将自己名下的亭子间出售。同年12月26日,程某与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程某以总价10万元购买邱丽君该使用权房屋,且邱将于2005年6月30日前将所有户口从此处迁出。程于当天支付房款现金3.5万元。邱丽君随后又以迁移户口手续费及给付前夫好处费为由,先后向程某索要房款共计2.5万元,随后携款逃匿。

  去年12月,邱丽君又将该房产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售,被该公司员工沈某看中。同年12月25日,沈某同邱丽君签订合同,约定由沈某夫妇以总价16万元购买该房产,邱丽君在2008年2月之前办妥所有过户手续。沈某于当日支付房款5万元。12月31日,邱丽君借口他人看中房产,要求沈另外支付部分房款,沈又支付了1万元。今年5月24日,邱丽君被公安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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