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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吕佳瑜)去年7月,8岁男童杨杨在参加中国儿童中心举办的夏令营时,被另一名小朋友明明的水壶把门牙磕掉了三分之一,为此,杨杨将明明和中国儿童中心一同诉至法院。近日,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明明的监护人和中国儿童中心赔偿杨杨的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600元。
杨杨的家长介绍,夏令营并没有家长陪同,而杨杨的门牙被磕后,组织者当天也并未带孩子去医院就诊。事发第二天,家长获得通知将杨杨接走送诊,医院诊断显示,杨杨受伤的牙齿牙髓外露。
法院认为,杨杨受伤应属意外,中国儿童中心作为夏令营活动的组织者,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杨杨意外受伤后,中心没能及时带其前往医院就诊或采取其他救护措施,对此负有相应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