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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李熙慧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结束的全省艺术创作暨院团建设会议上了解到,省文化厅从2008-2009年度开始,制订并实施福建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首期计划五年,财政资助范围包括各种大中型舞台艺术作品。该工程面向全社会,各地市文化局负责当地艺术作品(院团)的推荐申报工作,省属专业艺术表演院团直接向省文化厅申报。民营院团与国有院团具有同等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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