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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受审获免费翻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02:37  京华时报

  

聋哑人受审获免费翻译
昨天,北京市第二聋哑学校的老师为两名聋哑被告人做手语翻译。本报记者王俭摄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尽管法官声音很大,但被告人王信志、宋连宝一句都听不见,他们只能专注地盯着右侧的手语翻译,时而点头,时而摇头,时而又举起双手在空中比画。昨天上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市二中院进行。(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手语老师提前选位

  上午9时20分,距庭审开始还有10分钟,北京市第二聋哑学校的果老师就来到了法庭。经过实地比较,她选择坐在了被告人席右侧的律师席上。“这样大家都能看得见。”

  9时30分,聋哑被告人王信志、宋连宝被押上法庭,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王信志,你还有别的名字吗?”审判长高声问道,但王信志没有反应,他飞快地向四周巡视后,将目光锁定在了右侧的果老师身上。果老师面带微笑、麻利地用手语将审判长的问话“说”给了王信志。王信志“听”后,摇了摇头,果老师随后告诉法官“没有其他名字”。

  审判长继续发问,语速明显放慢。由于两名被告人一开始戴着手铐,“说”不到位,果老师不得不反复核实。审判长意识到此情况后,赶紧让法警把手铐打开,并示意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和发问时,也尽量说慢一些,以便于翻译。

  整个庭审,法官和公诉人每说一句话,果老师都迅速地用手语翻译给两名被告人。因持续做手势太累,果老师在间歇时捏捏手臂、甩甩手,以稍作休息。

  朋友合伙刺死仇家

  庭审过程中,记者了解到,王信志和宋连宝被指控于今年4月30日晚,将与王信志有过矛盾的聋哑人赵某打死。

  在公诉人一字一句地发问过程中,王信志用手语解释说,之所以伤害赵某,是因为和赵某有仇。

  原来,去年3月6日,王信志和赵某发生矛盾后,赵某曾纠集他人将王信志的两颗门牙打掉,王信志一直想报仇。去年10月,他买了一把长30多厘米的尖刀,自己保存一段时间后,交给了宋连宝,让宋连宝帮助他。案发当晚,他们在一个朋友家吃饭时偶遇赵某。见报仇时机已到,王信志拉上宋连宝,用碎啤酒瓶和尖刀刺死了赵某。

  对于检方的指控,王信志等二人没有做过多辩解,只是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希望法官公正审案。对于被害人家属提出的26万余元索赔,他们表示没钱,可请家人帮助赔偿。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法院出钱聘请翻译

  “开庭前,我们特意出钱为两名被告人聘请了手语翻译。“昨天,此案承办法官表示。

  他称,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在笔录中记明。

  就聘请翻译的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官解释说,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如嫌疑人经济条件好,可由他们自己出钱;如嫌疑人没能力出,则由法院出。总之,要切实保证聋、哑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法律还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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