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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货挺红火 送货难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05:12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省城商家黄金周销量大涨,同时却给不少消费者带来了烦恼

  工商部门:消费者付款时,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时间

  本报10月14日讯 (记者 郑书成)商场搞降价促销活动,本是件对消费者有利的事。黄金周期间因此销量大增的省城商家,由于储备货源不足,安装人员少,致使原本承诺的内容不能兑现,给消费者增添了许多烦恼。“为等待商场送冰箱上门,自己哪儿都不敢去,结果空等了一天。”住在省城西矿街的蔡先生,得知黄金周期间商场搞促销,10月4日一大早便来到长风街一家电商场。经过细心挑选,最终选购了一台冰箱。付款时商场承诺会在当天送货到家,蔡先生拿上发票,回到家中开始等待。一直到了下午5时,还是没见到人影。无奈之下,蔡先生拨打商场客服电话,对方不是“要查调度计划”,就是说正在送货,让他耐心等待。到了晚上10时,冰箱还是没有送到。无奈之下,蔡先生向太原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同蔡先生一样,住在亲贤北街的于女士家中装修已经接近尾声,黄金周期间,她去附近商场买了台电热水器,商场表示三天内送货安装完毕,可是一周过去,厂家才来人安装,耽搁了装修进程。

  太原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一黄金周期间,省城12户商贸服务企业7天累计销售9841.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两成。其中平板彩电、冰箱等类商品销售增长最为明显。

  销量增加,消费纠纷也接踵而至。太原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人介绍,除该中心外,迎泽等县区工商部门在黄金周后,也先后收到类似投诉。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正常使用的日期如果迟于交钱开票的日期,就会出现“三包”期大幅“缩水”,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根据有关规定,“三包”有效期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退、可换、可修;15日内可换、可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将送货、安装等约定写在纸上,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可靠的证据。如果出现开票期与送货安装期不一致时,消费者在收到货的同时,要在发票上注明“‘三包’期自送货之日起计算”,并让送货人员签收。遇到配送延误产生的纠纷,可拨打电话“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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