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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绑架杀害台商的凶手分别被判死刑和15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07:22  台海网

  中新社上海十月十四日电 (记者 陈静)两名为索要钱财绑架台商并撕票的凶手,今天在此间受到法律严惩。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今天对该起绑架案作出一审宣判,被指控犯有绑架罪的主犯李永钱、从犯张梅分别被判处死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主犯李永钱是江苏宝应人,租住在上海闵行一处农民房中。他曾多次因抢劫、故意伤害罪而入狱,于二00五年十月刑满释放。张梅是李的前妻,两人离婚后同居一处,以张梅在夜总会“坐台”的收入为生活经济来源。

  去年年底,张梅在夜总会搭识了台商陈某,李永钱得知后萌生敲诈之念。于是李、张二人策划了一起绑架案。今年五月二日,张梅打电话给被害人,以还借款为由将其约至两人暂住的住处。李永钱以捉奸为名持刀威胁,张梅用布条捆绑陈某手脚,从陈某身上劫得现金人民币两千元及银行卡一张。

  两人又向陈某勒索人民币二十万元,逼迫他打电话给朋友和家人。李永钱在继续威逼陈某时因遭反抗而使用刀刺、砍陈某的颈部等处将其杀害,并分尸藏匿于附近河道淤泥中。事发后两人逃逸,最终在江苏省江阴市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共同绑架他人,李永钱还在绑架过程中直接杀害被绑架人并分尸,手段凶残,两人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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