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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广华
本报曲阜10月14日热线消息 产品是否合格由雇主说了算,最后因交货日期前产品未通过验收,不仅没有拿到“工资”反而被雇主扣押了100元的材料费。13日,曲阜师范大学的小林等两名同学打电话告诉记者,自己本想趁课余时间打工挣点零花钱,但没想到却被“精明”的雇主“忽悠”了近百元材料费。
小林告诉记者,5日,自己和同学小王在学校内看到了一份宣传单,上面写着××工作室高薪诚聘工艺相框加工人员,加工费每个10元。按照宣传单上的提示,8日,小林和小王找到了位于曲师大东门附近的这家店。
“当时看这个样品相框就是由一块泡沫板加几个硬纸边作成,心想着工艺肯定不难。”小林和小王当即就与该工作室签订了合同,并各缴纳了一百元材料费。
12日,经过紧张加工后,小林、小王两人很快便都制作出了一个成品手工相框,但在交货时,制作室负责人却以“相框边没有对齐”的理由拒绝回收她们的产品。虽然在当天前后4次返工,但她们制作的相框却仍然没有一个通过该工作室的验收。“不是说边没有对齐就是说框沿坡度不够,反正总有理由说我们的产品不合格,完全是她(制作室负责人)一个人说了算。”小林这样对记者说道。
由于产品在最后交货日期前未通过验收,小王和小林各自的100元材料费也就“顺理成章”的被该制作室据为己有。
记者随后从曲阜市工商局了解到,与小王签订合同的该工作室并没有在工商局登记或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