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广网西安10月15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马跃泰)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近日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省检察院胡太平检察长作动员讲话。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根据陕西省委的统一安排,省检察院机关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时间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胡太平检察长在动员会上指出,省院机关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领导全省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举措。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是全省检察机关的共同任务。省院机关要结合省院机关实际,按照“坚持科学发展,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这个实践载体,切实把省院机关的学习实践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突出“为人民”和“靠人民”。要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使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