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海龙郭建元
本报潍坊10月14日讯 安丘市一名男子到租车公司租来汽车,随后转手卖给别人,用这种方法来骗取钱财。13日,安丘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10月13日,安丘市金冢子镇刘某来安丘市公安局报案,称景芝镇南河西村的麻良(化名)与其签订租车合同,租赁其白色松花江面包车一辆。租赁后,麻良将该车以12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景芝镇临浯西村的朱某,涉嫌诈骗,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接到报案后,安丘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派出警力,于13日晚将其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麻良自今年5月份以来,先后到租车公司租来三辆汽车,均以低价卖给他人,随后将卖车得来的赃款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