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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夫稳
本报济宁10月14日讯记者14日从济宁市经贸委获悉,济宁市结合当地实际于近日制订发布了《济宁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考核各县市区和100户重点耗能企业。从今年起,全市百户重点耗能企业每年年初要向节能主管部门报告节能完成情况,不达标者将通报批评。
据悉,节能考核指标采用量化办法,分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四个等级,未完成万元GDP能耗目标的县市区和未完成节能量任务目标的企业,均为未完成等级。评价考核结果经济宁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济宁全市百户重点用能企业包括与省签订责任书的9户国家重点耗能企业和与市、县签订责任书的重点用能企业。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除通报表扬外,还对该企业的节能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要通报批评。与此同时,该企业要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济宁市节能办和所在地政府,限期整改。另外,当年不得参与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对其新建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从严控制,并不得享受次年度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