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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5日电 台当局“审计长”林庆隆14日表示,金援弊案十亿元(新台币,下同)及2005年民进党自“扩大公共工程投资特别预算”挪用来办活动的一亿六千万元都将依法追回。至于陈水扁未符法令核销的机要费五千多万元,他赞成追回。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林庆隆指出,2007年度已支出的一百八十三万元机要费不符合规定,“审计部”未同意核销。“总统府”在2005年和2006年列支的机要费里,又有总计五千零九十九万元不符法令,不能核销,2007年度也有一百八十五万元不能核销,总金额约五千四百多万元。
林庆隆表示,“审计部”已经要求“总统府”导正不符法令的核销项目,他认为依法该追讨若不追讨,就有违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