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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10•3"砷污染事件问责5名干部被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09:45  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南宁10月14日电 (记者王立芳)记者14日从广西河池市政府获悉,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河池市对“10·3”砷污染事件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5名在污染事件中执行不力的领导干部被免职。

  被免职的5名领导干部分别是: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韦昌泽,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甘虹原,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赵仕钊,河池市环境保护局金城江区分局局长余现安,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镇长韦治。

  10月3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加辽社区下伦屯、江叶屯部分村民出现面部、眼睑浮肿,伴随恶心、视力模糊等症状,后经医院检查,共有450名村民出现尿砷超标情况。经卫生和环保部门检测,初步断定,这起砷污染事件是柳州华锡集团金海冶金化工分公司排放的废水砷含量超标、污染村民饮用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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