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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称租车打劫非法营运蓝牌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09:48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吴涛)一个抢劫团伙在短短两个月内就作案14起,抢走小车13辆,抢劫车辆包括奇瑞QQ小汽车、本田思迪、力帆520、奇瑞旗云等等,被抢对象都是非法营运蓝牌车司机,在抢劫中他们甚至还携带枪支。昨天,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涉案的1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多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9、10两月,经被告人余世江组织并提供作案工具金杯面包车,被告人杜百青、李应高、王昌君、胡斌、李玉关、李必烈、熊文龙、祝冠龙在宝安、龙岗等地共计实施14次抢劫犯罪,其中11次为持枪抢劫,所持枪支均由被告人高军辉提供。

  最初一次作案发生在2007年9月9日,当日18时许,杜百青、熊文龙租乘被害人常某驾驶的粤BEE162现代伊兰特小汽车,将常永明骗至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龙山墓园附近水泥路边,与在此接应的李应高、王昌君、胡斌一同将常某拉上金杯面包车并对其实施抢劫,劫取现代伊兰特小汽车一辆、手机一部、金手镯一个等。该团伙实施抢劫后,将被害人常某某抛弃在路边。

  2007年10月30日,该团伙又策划了一次抢劫,这次不是抢车,而是直接抢劫钱财。当日15时30分许,被害人林某受祝冠龙蒙骗,驾驶五菱之光小汽车到宝安区龙华部九窝收购废品,被在此守候的杜百青、李应高、王昌君、李必烈持枪劫持至金杯面包车。杜百青、李应高、王昌君、李必烈劫取林某现金人民币11600元、手机一部等。实施抢劫后,这伙人将被害人抛弃在路边。

  昨天出庭时,多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被告人杜百青称,余世江是他们的老大,每次作案都要听从其指挥,而且分赃时余世江也拿双份。而有被告人则表示,杜百青也是该团伙的核心人物,不少案犯都是由他联系的。高军辉为该团伙提供了枪支,不过多名被告人称他对抢劫并不知情。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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