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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轻微交通违法口头警告后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10:1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意见称,对于轻微交通违法,交警应纠正违法并口头警告后放行。昨天,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本市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的界定正在研究中。另外,该负责人称,目前,北京交警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都是以提醒为主。

  《意见》要求,交警系统将改进执法态度作为首要任务,改进执勤执法方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同时,完善执法环节,进一步细化对常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在事故处理执法方面,要解决事故调查取证不全面甚至错误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制定完善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操作规程。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要解决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力争实现窗口服务无有效投诉。到明年年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直接培训2000人,作为规范执法骨干力量,在全警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轻微违法行为是哪些、怎么界定?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将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公安部没有进行统一的规定。目前,浙江省湖州市和安徽省已经开始实施,但各地具体内容不尽相同。如深圳特区实行对“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等7类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进行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北京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坚决执行《意见》中的具体规定,具体的实施细节会通过媒体予以发布。另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其实,在日常工作中,本市交警对于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都是以纠正、提醒、警告为主。例如,行人越线、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道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以进行罚款处理,但一般交警在实际执法中都会对其进行提醒、纠正,很少罚款;对于违法停车问题,交警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斟酌、人性化执法,如驾驶员短时停车上厕所,并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交警一般也不会进行罚款、扣分处罚;另外,外地驾驶员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交通规定的、实习期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等情况,交警也以提醒、警告为主。RJ173

  又讯(记者侯莎莎)“每周少开一天车”措施实施以来,交管部门要求交警全员上岗,在路面上劝阻违反规定出行车辆。根据公告,今天尾号为“3”和“8”的车辆停驶。

  “每周少开一天车”措施实施后,本着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交管部门将限行措施实施的第一周(10月11日-10月17日)作为缓冲期,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只进行提示、教育、警告,不予罚款处罚。从措施实施的前两天的情况看,大部分司机都能自觉遵守限行规定,但也有部分司机因为没来得及到车管所更改号牌或由于第一周不处罚等原因,依然违规驾车出行。为此,交管部门在进一步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加派警力,在路面上及各社区出口等处劝阻不符合规定出行的车辆。

  交管部门表示,将限行措施实施的第一周作为缓冲期,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只提示、教育、警告,不予罚款处罚,是为了让广大驾驶员对这项措施有一个逐渐了解的过程,但绝不是以此助长侥幸违法的心理。从下周开始,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电视监控、违法监测、号牌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对违反按尾号限行规定上路的驾驶员,将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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