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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与唐山市交警八大队联合主办,投稿邮箱: qixuefang@126.com
本报讯(记者齐雪芳)从今日起,本报与唐山市交警八大队联合推出“读者电子眼”栏目,邀请您来唐山的做“交通文明监督员”。您可以用手中的相机或者像素较高的拍照手机把您遇到的交通违法行为拍摄下来,我们会在报纸上选登,并请交警来做点评。情节严重的,向交警部门举报,请他们查明情况依法处理。
每一位读者都有监督交通文明的权利,不管在市区的哪条街道,只要看到违章行为,都可以拿出相机、手机抓拍下来,参与我们的“读者电子眼”监督活动,您拍摄的照片不仅可以作为报纸宣传交通文明的案例,还有可能成为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
欢迎您积极参与“读者电子眼”活动,促进社会文明,助力交通顺畅。
参与活动的读者可以把拍摄的照片发送到qixuefang@126.com 邮箱内,也可以把照片或数码照片送到报社,或者将违章照片邮寄给我们。这里要提醒各位读者,您所拍摄的交通违法图片一定要清楚记录拍摄的时间、地点,交通违法车辆的号牌,并请在邮件或信件中写清您的联系方式和姓名。报社地址:新华西道110号信息大厦22层燕赵都市报冀东版新闻中心。邮编:063004,咨询电话: 0315-23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