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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此,记者采访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人。
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什么要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世界性难题,全社会都高度关注。在《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工作小组征求了地方政府、专家学者和医院院长等各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络征集了社会公众对医改的建言献策,国务院领导多次召开座谈会直接听取了各行各业代表的意见。为了使《征求意见稿》更加科学完善,符合医药卫生发展规律,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务院决定再次广泛征求意见。除征求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外,还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样,不仅有利于最大限度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凝聚全社会的智慧,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也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地了解《征求意见稿》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加深理解医改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扩大共识,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督促下,扎实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问:此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技术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深化,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断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必须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覆盖面还不够宽,保障水平较低;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价格虚高;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弱化;卫生投入机制不健全,多元办医体制尚未形成,政府卫生投入不足,个人负担较重;尚未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尚未有效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而且,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因此,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已成为当前一项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问:请介绍一下《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形成过程?
答:2006年6月,国务院决定成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两年多来,在国务院领导下,工作小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深入到20多个省(市、区),就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卫生投入机制、医疗保障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等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系统专题调研。组织开展了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框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医疗保障制度、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展非公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讨论。委托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麦肯锡公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外知名机构开展独立平行研究,分别提出医改总体方案,并举办了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平行研究报告进行深入研讨和比较论证。同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5000多条,来信600多封。
在此基础上,工作小组组织起草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2007年10月中下旬,工作小组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医院院长、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对政府卫生投入进行了测算。随后,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对总体方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会议,直接听取医务工作者、专家学者、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负责人、参加新农合农民、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农民工、企业工会主席、国企职工、外企职工、新农合管理人员、居委会负责人、中学校长等方面代表的意见。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近期改革重点。2008年9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汇报,工作小组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目前《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