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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 琦) 10月11日,省工商局根据省政府、国家六部委《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11日24时前,对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奶粉、液态奶,必须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登记封存。11日,全省工商系统万人大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78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76128户次,下架封存奶粉176567.62公斤,液态奶321280.76公斤。
省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清理检查范围内的各种乳制品,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和检验,并在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方可出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