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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会再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0:5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今年年底前,广东省所有市、县城区实行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中心镇在2009年也必须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昨日,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在接受采访时称,目前,东莞的工业污水处理费为0.8元/吨,已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仍少于污水处理成本,在合适的时候东莞肯定会提高污水处理费,但具体时间和提幅未定。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环保局等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所有市、县城区在今年年底前实行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不低于0.8元/吨,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不低于0.5元/吨。目前,东莞的工业污水处理费为0.8元/吨,但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成本普遍为1元/吨左右,高于污水处理费。袁绍东表示,在合适的时候,东莞会提高污水处理费,但具体时间未定,“最高封顶是多少,现在也不知道。”

  根据省环保局的要求,明年底珠三角地区的51个中心镇必须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东莞共有石龙、塘厦、长安、樟木头、麻涌、大朗、虎门、常平等8个城镇为中心镇。袁绍东表示,到明年底,东莞每个镇都将建成污水处理厂,“原本计划今年底建成37个,但目前还有几个厂没有开工,只能完成21项,明年底一定要完成这一目标。”根据东莞市环保局对减排工作安排,通过关闭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督减排三个方面的工作,预计东莞2008年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54万吨,化学需氧量1.7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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