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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单方承担律师费用合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0:55  南方日报

  在莞工作2年多的裘小姐在南城买下了一套两房两厅的新房,然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中硬性规定要缴纳一笔500元左右的律师见证费,同时在办理银行按揭时还需缴纳一笔银行抵押贷款业务律师费,费用是1500元/单。

  裘小姐对这笔律师费用的收取颇不理解,她说,房产交易属于买卖双方的共同行为,为何其中的律师只能由开发商单方指定?而且律师代办按揭业务主要是银行为了规避放贷风险而设,为何这笔费用却要由购房者单方来买单?

  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及有关部门,发现目前东莞在请律师见证、办理按揭业务等方面,几个开发商的做法和收费标准都不尽相同,东莞市消委会则明确指出,开发商在消费者不知情、没有选择权的情况下单方聘请律师办理房产交易业务,并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制订收费标准属于霸王条款。

  购房者被动接受指定律师

  据了解,目前在东莞购房,签约时都要进行律师见证和合同公证,如此就要涉及到请律师和收取相关法律服务费的问题;而购房者需要银行按揭时,银行也会指定律师为其进行信贷资信的审核、代为办理相关按揭手续,在这一阶段,律师也要收取相关的法律服务费。

  部分开发商表示,由于目前物价部门对以上两项律师收费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收费标准以协商约定为主,律师见证费用按照业内行规是以300元-500元/单来收取,按揭律师费用则普遍以按揭的千分之二来收取,而这两笔费用大多数都是由购房者买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绝大多数购房者对于开发商指定律师和收费标准等虽有所质疑,但因涉及金额不多,基本上都是采取默认的态度。业主杨先生表示,因为合同上规定一定要律师介入办理这些事情,如果自己去请律师办理的话,费用一样不能免除,而且整批办理按揭和单套办理按揭比较,肯定是前者更加有利和快捷,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购房人因为怕麻烦,一般都会默认接受开发商或银行指定的律师来办理以上业务。

  开发商称律师是由银行指定的

  对于律师究竟由谁指定的问题,有关业内人士反映,如果是开发商主动找银行贷款,那么就由银行指定自己信得过的律师所负责该楼盘的按揭;如果是银行主动找开发商要提供按揭服务,则由开发商指定律师行负责按揭。东莞大部分开发商都表示见证律师、按揭律师都是由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指定,并非开发商指定,其中的收费标准也是由银行与律师行之间协商约定,涉及的费用一般都是由购房信贷人买单,也有少数银行会分担其中50%的费用,但这种情况不多。

  在律师费用应由谁出的问题上,大多数接受采访的人士都认为,律师见证这项费用应由买卖双方按比例分摊费用,而不应由购房者单方出;办理按揭律师在更多层面上是为银行服务的,因此100%让购房者支付相关费用是不合理的。

  有关业内人士表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由于律师普遍由开发商或银行指定,其中存在难以避免的利益关系,在发生纠纷时律师一般都会站在开发商或银行一边为他们说话,这样一来,购房者就等于掏了钱却无法买到相关的保障。

  单方指定律师属霸王条款

  对于目前地产界盛行的由开发商或银行单方指定律师介入签约见证和办理按揭业务的做法,东莞市消委会方面表示,消费者在不知情或没有选择权的情况下被迫接受商家指定的律师,属于霸王条款。因为在接受并承担有关收费服务时,消费者应该享有相关的知情权,并且有选择律师的权利,商家应该事先进行告知,让消费者去选择是接受指定律师还是自己请律师办理,而不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事先指定律师、在合同里单方拟订相关内容,同时相关的收费标准也应由开发商、银行和消费者三方进行协商约定,否则也容易出现一些不合理的收费。

  应合理分摊律师费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律师介入房产交易并进行相关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应以自愿为原则,现行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一定要律师介入房产交易。而相关产生的律师费用应按其服务的内容来确定分摊的比例,如果律师帮银行审查购房贷款人的信贷资质,那么这部分费用应由银行出,如果律师代贷款人办按揭手续,则这部分费用应由购房者出。该律师指出,目前一些城市如深圳,在市场竞争的变化下,已由从前所有按揭服务收费由业主支付逐渐转为全部由银行支付,在市场“无形之手”的调解下,房产交易中的律师介入及收费将会越来越规范。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姜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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