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知识产权立法滞后立案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1:45  南方日报

  专家提议适当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入罪门槛

  本报讯(记者/孙颖通讯员/徐志勇)“如果中国像一些西方国家一样,盗版一张光盘算犯罪的话,中国13亿人口要有3亿的法官、检察官才行,应适当降低知识产权犯罪的入罪门槛。”本届高交会专设“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与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高峰论坛”,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室主任屈学武教授在论坛上如此表述。

  昨日,来自学术界、司法界、企业界的人士汇聚一堂,就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所面临的现状和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介绍,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呈逐年上升和复杂多样的趋势,但由于立法、工作机制层面和队伍素质上存在诸多问题,造成执法过程无法可依、有罪难究或有法不依、打击不力等现象,削弱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办理效果,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

  “什么是知识产权?我们现在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是采取列举式的定义。而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已经衍生出很多新门类,这些在法律中是没有规定的。立法的滞后、概念的滞后,严重制约着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力度。”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说。

  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屈学武教授认为首先应该考虑在立法层面予以完善———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刑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适当降低知识产权犯罪的入罪门槛等。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屈教授认为应当改变目前法律规定以自诉为主的救济方式,而应当以公力救济为主,利用国家公权力来加大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威慑力。

  华为、腾讯等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代表也表示,依靠企业自身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普遍存在成本高、取证难的问题,借助国家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常常因为立案标准高遭遇立案难。企业代表倡议能够由企业自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组成一个预防侵犯商业秘密的立体培训系统,提高企业研发人员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减少技术人员频繁流动造成的侵犯商业秘密事件。

  C01、C04专题统筹:陶然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