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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没有“双星大道” 冠名企业直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4:2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根本没有“双星大道”冠名企业直喊冤
根本没有“双星大道”冠名企业直喊冤
■民政局表示:这条道路叫武青北路和武青南路

  ■民政部规定:不得随意更名,更不能有偿更名

  ★《双星大道酝酿更名》追踪

  “市上没有命名过这条道路。”昨(15)日,成都市民政部门明确告诉记者,双星大道的登记名字应该是武青北路和武青南路。记者在“双星大道”看到,该路的交通指示牌和公交站台都在使用“双星大道”的名称,很明显,这条道路目前同时存在两个名字,“双星大道”名称的前世今生就像谜团一样,无法解开。

  民政局:这条道路本名叫“武青”

  “市民政局没有命名过这条路。”昨日,记者来到成都市民政局了解关于“双星大道”的情况,区划地名处工作人员吴文忠对此给予了明确答复。吴文忠说,成都市民政局认可的仍然是该路以前的名字:武青北路和武青南路,“双星大道”这个名称可能是某些单位自己的行为。“不能看那里的交通指示牌就确定地名。”吴文忠说,“双星大道”交通指示牌不是市民政局认可的,沿线的户籍登记也没有“双星大道”。但成都也有一条大道上的具体路段出现另外名字的例子,比如川藏路的城内段就叫“成双大道”。“市民政局没有认可过这条道路?”特星公司的工作人员听到这个情况,非常震惊。该公司的宣传总监徐先生认为,当年的命名权是企业花钱获得的,而且是永久性的,怎么会得不到民政部门的认可呢?“当年出的钱不是白花了吗?”徐先生认为,企业可能是遭忽悠了。

  交通部门:不会私自挂上企业名字

  “同一条路怎么会出现两个名称呢?”记者咨询了成都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部门对路牌的审查也是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文件来定,交通部门不会私自去给一条路挂一个“企业”的名称在上面。

  “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严格的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制度,并制定规范的申报审批程序,严禁不经地名主管部门批准随意进行命名更名或有偿命名更名的做法。”这是民政部网站所挂《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内容。

  按照特星公司的说法,他们的确是花了100多万取得了该路段的永久冠名权,相关部门是否涉嫌“有偿冠名”呢?按照成都民政部门的说法,他们从来没有批准过该路段的更名,那么该路段上的指示牌很明显就不符合标准,根本就不应该使用“双星大道”的交通指示牌。根据民政部关于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第三十二条显示,各级地名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地名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擅自命名、更名或使用不规范地名的单位和个人,应发送违章使用地名通知书,限期纠正;对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地名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早报记者何文宗摄影华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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