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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即日起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所募款物将用于帮助四川茂县和我省困难群众
以捐赠新棉衣被为主,也可捐款 民政部门收到捐赠款物后,应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
本报10月15日讯 (记者 赵清源)今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以捐赠新棉衣被为主,也可捐款,款物将用于帮助我省对口支援的四川茂县和我省困难群众过冬。
各级机关、团体、单位均可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参加捐助。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央驻晋单位的捐助活动由本单位组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的捐助活动分别由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高校工委组织,军工企业的捐助活动由省国防科工办组织,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捐助活动分别由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组织,捐赠款物送交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其他各级各单位的捐助活动比照省级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捐助款物送交同级民政部门社会捐助工作机构。
10月18日开始,为集中接收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捐助活动,认真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将捐赠款物送交民政部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接收、移交捐赠款物情况,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捐助工作机构收到捐赠款物后,应书面确认捐赠数量和金额,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款物发往灾区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监察部门监督。
其他单位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以此名义进行募捐和其他形式的集资活动。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公布捐赠热线电话、银行账号和具体地址。
省社会捐助工作机构设在省民政厅602室 (太原市漪汾街9号)。账户户名: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开户行:太原市商业银行府西街支行;账号:0745234016324209016,电话:(0351)638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