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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原公安局长叶树养被“双规”
10 月13 日举行的广东省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原韶关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副厅级)的韶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同时公告称,韶关市新丰县人大常委会已于此前的10月7 日罢免了叶树养的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相关法规,叶树养的代表资格终止。此前有媒体报道,叶树养被传因贪污受贿被纪委“双规”。报道称,有关部门在叶树养新丰家乡的豪宅内查获现金3000 多万元;同时还搜出一本记事本。
9月初就没有再露面
据记者获知,叶树养因涉嫌经济问题,已于8 月底被广东省纪委立案审查。
52 岁的叶树养最近一次出现在公众场合是今年8 月14 日,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小云前往该市检查奥运安保工作。叶树养以韶关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的身份接待并介绍工作。
9月1日至3日,广东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前往韶关调研。在此期间,包括韶关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在内的主要领导成员均出面陪同视察。但作为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的叶树养没有露面。
女婿向境外转移巨额资产
据韶关警方人士透露,梁伟发在视察过程中,小范围通报了叶树养被调查一事。接近案情的人士告诉记者,省专案组从叶树养家中搜出上千万元现金。此外,还查证叶树养的女婿向境外转移巨额资产。据了解,叶树养被“双规”审查的原因,涉及其担任新丰县委书记、韶关市公安局长期间利用职权牟利。其中之一,即是在建设韶关市公安局办公楼和公安人员豪华别墅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案发后,专案组对其住所进行搜查,进一步发现了新的案情。
据南方都市报
叶树养
1956年8月生,系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人。1998年12月起担任新丰县委书记。2002 年12 月起,兼任韶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新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 年2 月起专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此后又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职务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