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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棒棒鸡”组团来蓉告“廖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寰)一直备受争议的“廖氏棒棒鸡”又惹官司,日前,重庆的8家加盟商“组团”来成都起诉廖氏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要求解除与廖氏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并且退还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等,8家加盟商的索赔金额近100万元。记者获悉,成都中院已经于近日受理了此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民何颖是今年6月26日与廖氏公司签订加盟协议的,当时交纳了68000元加盟费,另外有15000元保证金和管理费。但不到4个月,何颖把廖氏告上法庭,说依据《商品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廖氏在提供给原告签订的格式合同中,必须具备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期限内,原告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条款,但他跟廖氏签订的《加盟合同》中,廖氏公司排斥原告单方合同解除权条款。此外,廖氏指定的供货商实际上是一家设在重庆、且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违法作坊,食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导致经营惨淡,加盟店损失惨重,因此认为廖氏的行为具有欺骗性,所以提出解除加盟合同的要求。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廖氏餐饮文化公司的总经理李良锋,他表示,廖氏并没有欺骗加盟商,这起官司没有判决之前,廖氏不会主动解除跟加盟商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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