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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师同薪同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7:42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6日讯 (海都报记者 薛辉 )日前省政府出台相关意见指出,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教师合法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教师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同待遇。意见明确,我省将加大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要在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统筹规划,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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