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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力) 2007年9月,在上海一建筑工地打工的开县三农民工雷文登、肖大强、肖小强在沪蒙冤被劳教,经两审劳教被撤销。随后,三农民工状告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要求国家赔偿。
近日,开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申请国家赔偿部分,判决上海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支付三民工赔偿金5万余元,上海方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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