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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短信冒充他人姐姐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8:4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31岁的无业男子熊锋民多次发短信冒充他人姐姐,以急需用钱为名诈骗6人共计1.6万余元。近日,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熊锋民有期徒刑1年2个月。(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今年3月29日,宫女士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为“我是你姐姐,我换号码了。”确实家有姐姐的宫女士信以为真。几天后,宫女士又收到“姐姐”的短信,对方称自己急需用钱,让宫女士将1万元钱汇入一个建行卡内。宫女士说,她的姐姐当时正因买房缺钱,她曾答应给姐姐凑1万元钱。因此,收到短信后,她即将钱如数汇入短信中指定的账号。

  然而,事后宫女士发现,姐姐根本没有换号,也没有让她汇钱。宫女士于是报案。5月14日,警方将身在深圳的熊锋民抓获。经查,熊锋民曾随机选择手机号码,以类似方式诈骗,共骗了6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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