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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磁炉 收据“早产”5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9:1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织金来筑打工的金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774488反映,他在甘荫塘一家家电商场买了一台电磁炉,前几天发现了质量问题,找到商家维修遭到拒绝。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购买商品日期与开具的收据日期不符。

  据金先生介绍,今年5月11日,他在甘荫塘农贸市场内的一家家电商场,花300元买了一台电磁炉,老板当时只开了一张收据,说作“三包”凭证,他也没留意收据上开具的日期。前几天,他发现炉子面板有裂痕,找到商家,要求按收据上“一年内保修”规定给予维修,但遭到拒绝,这时他才发现,收据开具日期与自己购买的产品日期竟然不符。

  昨日,记者与金先生来到这家商店,老板以“面板遭人为损坏”“没有发票”为由,让金先生自己找厂家进行处理,双方协商无果。随后,金先生拿出一张2008年1月11日开具的收据给记者看,对此,老板则不作回答。金先生说,即使按照商家开具的1月11日,依然还在电磁炉保修日期之内,他表示要向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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