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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致人损失遭囚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9:49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杨桐)犯罪嫌疑人许某虚开增值税发票卖给一电池经营部负责人,致其遭受损失,电池经营部负责人带人将许某囚禁,许某在情急之下向警方求助获救。日前,南山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被警方解救出来的许某批捕。

  2007年10月,肖某、姚某两夫妻经营的电池经营部与一家电子公司达成了一笔金额为29万元的生意。因电池经营部不具备开增值税发票的资格,肖某、姚某二人就通过朋友找到自称能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嫌疑人许某,并与许某谈好按总金额7%的比例支付费用。许某通过非法渠道开具了三张增值税发票给姚某,收取开票费2万余元人民币。2008年7月,宝安区国家税务局对电子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缴该电子公司增值税近5万元。电子公司要求肖某、姚某的电池经营部赔偿损失,并从该经营部的账款扣除。姚某、肖某两夫妻受到损失后,于2008年8月5日纠集数人将许某拘禁在宝安某出租屋(另案处理)要求赔偿。公安机关成功解救许某后,查办了此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并将许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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