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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会存废,不能光向钱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9: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鉴于千佛山山会的历史悠久性和在民间的巨大生命力,笔者认为山会是存是废应由市人大依法、依民意决定。

  自《齐鲁晚报》率先报道历下区政府向济南市政府建议取消千佛山山会的消息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众说纷纭,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15日《齐鲁晚报》又刊发报道,千佛山景区表示将增加绿色停车场、为山会申报“非遗”,紧急行动保山会。

  笔者注意到,建议取消山会的政府机构是历下区政府,而千佛山风景区的管理部门是济南市园林局,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区政府建议取消的理由是“由于山会影响周边交通与环境”了:它是站在本部门利益的角度提此建议的,这个理由其实很站不住脚,既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现,也是回避矛盾的做法,有读者指此行为是“懒政”,的确不为过。

  千佛山是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按照国家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要求,千佛山不应该再承担山会这样的经济功能,而应回归本源,加以保护。作为景区管理的政府部门,济南市园林局对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原则、政策应该是很清楚的,但为什么避而不谈“取消”之事,其实也是一个“利”字在作怪。

  众所周知,山会期间市民进千佛山是要买票的,七天的山会门票收入再加上对摊贩收取的占地费等费用,对公园来说,这绝对是一笔可观的收入。有如此大的收益,公园方面怎会撒手?因此,景区表示将紧急行动保山会也是正常的。

  千佛山山会是存是废?笔者认为,应该根据山会的实际情况,以实事求是为出发点,按照既合法还要合情、合理的原则慎重决定,抛开部门间利益因素影响,不以哪个部门的利益为出发点。历下区政府和济南市园林局都隶属于济南市政府,通俗来讲,“都是娘的孩儿”,鉴于此以及千佛山山会的历史悠久性和在民间的巨大生命力,笔者认为山会是存是废应由市人大依法、依民意决定。


关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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