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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10月15日热线消息 由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已经正式实施半个月了。15日,记者在市区走访时发现,一些商场、超市用扩音器促销的行为随处可见,大多数商家对此新规表示“并不知情”。
15日上午,记者在市区解放路、八一路、通达路等主要道路发现,仍有不少商家的门口依然摆着音箱,发出的声音震耳欲聋。不仅许多商店靠大喇叭招揽顾客,一些食品店、音像店等也纷纷“引吭高歌”,距离很远都能听见。
在八一路北段一家卖手机的店员告诉记者,其他店家的音响比较大,为了竞争,就把声音最大的音响打开了。当记者问他们刚刚颁布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时,这名店员摇摇头,表示不清楚。
家住解放路中段一商场附近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在5楼,楼下是条商业街,每天晚上从7时左右开始,商家为吸引顾客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影响到他们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晚上家人一起看电视,如果开着窗,就必须把电视机的音量开得很大,要不根本听不清楚。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高音喇叭产生的噪声污染是临沂市污染投诉的焦点,每逢节假日,他们收到的有关生活噪音的投诉量就会猛增。
据了解,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里,明确规定处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的市民,其所在地区的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过40分贝。以居住、学校、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室内噪声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白天不得超过40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