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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管道破裂无人出资维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9: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供热管道破裂无人出资维修

  本报济宁10月15日热线消息 济宁市中区浣笔泉路建委宿舍3号楼一段供热回水管道因年久失修破裂,导致无法正常供热,维修管道的费用该由谁承担却成了难题。

  14日下午,记者来到浣笔泉路建委宿舍,住在3号楼的张老汉说,今年2月底,距停热还有20天的时候,楼下的回水管道突然出现漏气现象,随后供热公司派人来现场查看,发现是一单元东户下的回水支管道破裂,便关上了总阀门,整栋楼上便被停止了供热。在居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出现问题的回水管道处已经生锈(左图)。

  记者了解到,这栋楼起初归属于济宁市建委,但现在整栋楼并没有物业或居委会来管理。“冬季快来临了,如果管道不尽快修好的话,整栋楼将面临断暖。”采访中,3号楼的住户们纷纷表示,供热公司应该负责维修。

  济宁市东郊供热公司城管供热站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说,供热公司已经建议3号楼上的住户尽快完成所属供热系统的改造,以免影响冬季正常供热。他们可以派人对破损的管道进行维修,但属于有偿服务,维修费用应由产权人即3号楼的住户共同支付。

  杨力律师认为,根据山东省及建设部、财政部相关办法规定,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由产权人负责。因为回水管位于居民门户以外,不属于自用设施,不是某居民的个人财产,如果暖气管线的建设费用已经分摊到小区住宅房屋销售价格内,该管线就属于业主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应当从维修基金中支付;否则,产权就属于供热企业,维修费用就应当由供热企业承担。


记者 黄广华 记者 陈 晨 刘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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