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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执行款还玩起“消 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09: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金乡10月15日讯一砖瓦厂老板李某,逃避法院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近日,金乡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既“挨打”又受罚的李某在拘留期间,主动交清了执行款项20000元。

  李某承包了一座砖瓦厂,2004年8月份王某开始为砖瓦厂送煤。至2006年10月某砖瓦厂共欠王某煤款20000元,因某砖瓦厂资金紧张,遂为王某出具欠据一份。后王某多次催款未果。2007年9月,王某将某砖瓦厂诉至法院,2008年1月法院判决某砖瓦厂偿还王某煤款2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某砖瓦厂仍未按照判决内容还款。

  今年2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某砖瓦厂的法定代表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其讲明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但李某对此根本不予理睬,先是百般强调企业资金困难,没有能力还款,后又玩起消失,与执行人员玩起了捉迷藏。执行人员经过多方调查,发现某砖瓦厂一直在正常经营,货款回收亦较及时,周转资金并不紧张,李某实际上是想逃避执行。

  鉴于此,法院认为,某砖瓦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其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行为违法,依法应予以制裁。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法院决定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进到拘留所里的李某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通知单位财务人员将执行款20000元交到法院。


记者 王秀华 通讯员 王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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