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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汶上10月15日讯近日,汶上县工商局对辖区内各超市、商场、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执行“限塑令”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不合格塑料袋8000个。
据悉,汶上县工商局首先检查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有合法的证照,并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二是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依法查处提供、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行为;三是查商品零售场所是否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采取打折等不按规定方式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不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