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出入境证件拟实行“申请即交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10:4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 通讯员赵宏宇)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市局出入境管理处重新修订了受理市民出入境证件工作流程,将于10月20日起实行“申请即交费”的新规定。届时,各区县出入境接待大厅将统一执行。

  据了解,近年来,本市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数量猛增。仅去年,就办理出入境证件90余万人次。但是,一些市民由于忘记过申领或是行程改变不再需要出入境证件等原因,一直未去领取证件。高峰时期,出入境管理处专门有一间房间存放2000年至2007年的13000余件未领取证件,而本市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程序是先申领后缴费,致使证件工本费不能及时回收,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实行“申请即交费”的新举措后将避免这一尴尬。措施具体内容为:市民申请出入境证件并递交申请后,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当即交费;受理当日未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在交费日另行通知。

  办理速递的申请人须在交费后,再去办理速递手续,速递公司不再代收证件费。未交纳费用的信息及申请材料保存期限为一个月。在催交后,超过保存期限仍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及时领取证件。取证当日,申请人本人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及交费收据,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RJ173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