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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局等5部门出台干部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10:5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财政部、外交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近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行为,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及预算管理。通知全文如下:

  财政部 外交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8〕23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外事办、监察厅(局、委)、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旅游)局、纪委监察局,审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规范因公出国(境)行为,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及预算管理,我们制定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财 政 部 外 交 部 监 察 部

  审 计 署 国家预防腐败局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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