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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启动“全省消防志愿者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13:2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10月16日消息(记者乔仁慧 通讯员张岚)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新需求,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国家十三部委有关文件要求,9月27日,黑龙江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等十三家单位联合成立了“黑龙江省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近日,黑龙江正式开展全省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促进全省社会平安和谐。

  据介绍,黑龙江省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依托共青团组织成立,负责全省消防志愿者行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活动实施。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其日常管理、人员聘用、定岗定责等工作,履行对全省消防志愿者行动的组织指导、项目规划、统筹协调、制定工作章程、实施细则及表彰奖励等职责。省公安消防总队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黑龙江实施“全省消防志愿者行动”的目标是,广泛吸纳所有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吸收各地先期成立的“大学生消防志愿者协会”群众义务消防组织等各类消防志愿者组织,建设具有黑龙江地域特色的消防志愿者队伍,由易及难、由浅及深,围绕全省不同时期社会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以及消防安全救助等志愿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促进全省社会平安、和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黑龙江全省各地按照文件要求也将迅速成立消防志愿服务总队和大队,总队长和大队长由共青团组织领导担任,并严格按照《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规定,组织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建队,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不断扩大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伍,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志愿活动,做到年年有新人员加入、月月有新活动参与。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的优势和力量,全力推进消防工作和志愿者服务事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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