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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费拟上涨9.22元/平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14: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10月16日消息 (记者乔仁慧) 10月15日,哈尔滨举行城市居民供热煤热价格联动听证会。供热企业提出每平方米拟调价9.22元,即住宅热价上浮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3.77元,非住宅热价上浮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6.57元。33名听证代表就供热协会代表供热企业提出的《关于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的申请》进行了听证。大家原则上同意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但联动标准和幅度不宜过高,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

  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协会提出的《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的申请》称,今年以来,哈尔滨煤炭市场价格大幅攀升,供热企业成本剧增。全市供热企业目前平均储煤只达到往年同期的50%左右,供热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供热企业抗风险能力减弱,可能由于亏损出现弃烧、弃管、弃供的现象。为确保城市供热安全、正常运营,需要及时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措施,调整供热价格。供热企业提出每平方米拟调价9.22元,即住宅热价上浮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3.77元,非住宅热价上浮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6.57元。 听证会上,哈尔滨市物价局公布了供热企业燃煤成本监审结果。哈尔滨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对哈尔滨22家区域和分散锅炉供热企业进行了成本监审。经审核,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燃煤单位成本上涨8.92元。

  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供热煤热价格联动听证会共有33名听证代表,其中有17名消费者代表,5名经营者代表,以及来自人大、政协的代表和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代表。围绕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申请,听证代表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大家原则上同意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但联动标准和幅度不宜过高,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困难群体和特困家庭不因供热价格调整而降低他们的生活标准,充分考虑哈尔滨市的经济现状和百姓的收入水平。

  据悉,哈尔滨市物价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听证代表的意见,拟定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标准调整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哈尔滨市地处高寒地带,是我国最寒冷的省会城市,供热期长达6个月,城市冬季供热是市民安全越冬的生存条件,也是保证冬季社会生产运行的必要条件。目前,哈尔滨供热时间为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现行热价标准为2005年测算制定,2006年至2007年供热期开始执行的,住宅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4.55元,非住宅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7.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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