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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错!谁之错!谁之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15:44  新民晚报

  

谁之错!谁之错!谁之错!

  孕妇的亲属在签病危通知书时失声痛哭石念军

  

谁之错!谁之错!谁之错!

  董明霞去世后,母亲紧紧抓住产房门把手号啕大哭大众

  10月9日,27岁的山东省济阳县孕妇董明霞,经过6个多小时的苦苦等待后,终因大出血失治耗尽生命的最后一点能量。

  输血时才发现是稀有血型

  10月8日,已经育有一子、再次怀孕4个月的董明霞住进济阳县中医院准备做流产手术。

  9日上午9时多,董明霞在接受清宫手术中突发大出血。手术前,董明霞血型检测为O型。谁知道,在准备输血时,医务人员惊呆了,董明霞是RH阴性O型血!这是一种极为稀有的血型,俗称“熊猫血”,一千人中才有三至五个人有。

  11时多,董明霞被送至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齐鲁医院也没有这种稀有血液,于是向山东省血液中心提出用血申请。血液中心只有库存的冰冻血液,解冻至少需要五六个小时,临时组织采血也要3个小时才能完成检测。

  在等待血液的过程中,董明霞的生命越来越微弱。董明霞的家人哭泣着向院方表示:“不要等血液化验了,我们愿意承担输血的一切后果,只要能救她的命……”但医院方面告诉他们,必须要等血液检验完毕才能输血,因为这是法律规定。

  17时20分,4个单位(800毫升)的解冻血终于被送到病房,但是为时已晚。18时04分,没有等到志愿者献出的7个单位(1400毫升)血液送来,董明霞已经耗到了生命的尽头。

  求生的时间何以被耽误?

  那么,是谁耽误了董明霞求生的时间?

  济阳县中医院副院长陈跃说:“医院采取了积极的救治措施,并没有过失。RH阴性血不是常规检查项目,医院事先没有做这项检测,也没有准备相应血液。在实行压迫止血有效的情况下,让患者转院,是因为大医院渠道多,办法多,联系血源方便。”

  山东省血液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9日13时10分,接到齐鲁医院用血电话申请后,立即把库存4个单位(800毫升)的冰冻RH阴性O型血紧急解冻,同时第一时间联系到四个同样血型的献血者,于下午14时左右完成采血1400毫升。但是,采集的血液不能马上用于临床。按照《献血法》规定,血液中心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而这个检测过程至少需要3个小时,库存的血液解冻也需要几个小时。

  山东省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多个单位的血液同时解冻时间更长,他们以最快速度解冻,4个单位血液还是用了4个小时。她说:“未经检测的血液不能从我们这里流出,这是《献血法》的规定。即使医患双方签订了协议,也是不允许的,肯定要追究医务人员的刑事责任。我们在法律范围内没有回旋余地,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一位负责人说,《献血法》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医院如果给患者输入未经检测的血液,后果不堪设想。

  生死之间应当如何选择?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应急用血的特殊情况作出了相应规定。《献血法》规定,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确保采血用血安全”。作为对《献血法》的补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可以临时采集血液。

  董明霞家人聘请的律师卓小勤认为,医院没有利用这些规定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只强调等待血液中心送血,眼睁睁地看着孕妇失血而死,看似被法律捆住了手脚,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行为。

  接受采访的医务工作者普遍认为,在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的现实面前,医生也有很多苦衷。一位从医十几年的医生说:“医院最怕违反规定,违反规定以后,哪怕病人救治好了,患者或者家属也有可能反咬一口,使医生陷入医疗官司或遭到人身攻击。每个病人我们都会尽力救治,但医生也是一只脚在医院、一只脚在法院。造成这个悲剧,缺乏合理的制度才是关键。”

  部分医务工作者、律师认为,是当前畸形的医患关系导致了董明霞的悲剧,医患之间的信任危机既使医生裹足不前,也使患者利益受损。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处处提防医生,有的甚至看病拿着录像机,把每一个就医步骤都录下来,随时准备对簿公堂;而由于“医闹”出现、医疗纠纷增多,医院也在实行“防卫性诊疗”,把每个病人都当成潜在的原告,每一步操作都谨小慎微、中规中矩,处处以免责为底线。

  目前,董明霞的家人正在付诸法律手段讨要说法。新华社记者张晓晶王海鹰(据新华社济南10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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