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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未进行 供暖收费已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22:07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热力、物价部门:都是没谱的事情

  本报讯 (记者李文望) 连日来,今冬的供暖收费成了太原市民热议的话题,怎么计算?什么标准?市民最为关心。然而,价格听证会尚未进行,太原市部分小区就已经各行其是,自作主张定下“标准”开始收费。

  “我们小区暖气费收的太高,每平方米10元,整整是去年的2.5倍。”李先生家住太原市杏花岭区道场沟社区杏苑小区,几天前,社区在小区内贴出通知要收暖气费,由以前的每平方米4元涨到了每平方米10元。

  李先生表示,去年小区的供热质量就很不理想,“白天基本上不烧暖气,晚上才给烧一会儿,家里的温度能保持在十一二度就算好的。今年一下子涨这么多,如果暖气烧得还和去年一样,那不是就太亏了么?”10月15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该社区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不仅是太原市的部分小区遭遇了高暖气费,在太原众多城中村中,暖气费涨价也相当普遍。小陈在瓦窑村租了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房屋,去年,房东规定每间房每月要交50元暖气费,今年每月要交100元,比去年整整翻了一番。在坞城村,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每月的取暖费至少得100元,而去年则是60元左右。更离谱的是在王村南街,一些房东按照房间内暖气片的数量来收暖气费,举例来说,如果房间内和阳台上分别有一组暖气片,那么,房客则需要支付280元/月的暖气费。

  “我们小区是按2.7元/平方米来收暖气费的,不过却是按建筑面积来收,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10月15日,太原市民冯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冯先生在太原市建设南路中正花园购买了一套跃层房屋,购房合同上层高为5.2米,前一阵子,小区物业声称要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暖费,取暖单价为2.7元。当天冯先生到物业咨询购买电卡时,又被告知,不交取暖费不能买电。

  当天早上,记者致电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计算方式是太原市热力公司定的,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太原市热力公司热力经营处,工作人员听说此事后,十分愤慨:“物业公司净瞎说,我们什么时候定过这个价格?一直都是按使用面积3.6元/平方米来计算的。”随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将即刻联系该物业公司,询问详细情况。

  此外,记者了解到,对于民用的楼中楼项目,层高不一样,暖气费的计算方式也不一样。对于层高在5.2米的楼中楼项目,目前执行的取暖费计算方式为使用面积×1.85×3.6元,而对于层高在5.4米的楼中楼项目,执行的取暖费计算方式则为使用面积×2×3.6元,建筑面积乘以0.75就是使用面积。

  记者从太原市物价局了解到,区域燃煤锅炉供热居民热价应按每月每平方米3.5元收取。太原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新的供暖收费标准尚未出台,在此之前,相关单位自定收费标准的做法均属违规。他们将加大对供热价格的监管力度,让市民放心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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