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村民摔入地沟身亡家属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1:0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顺义区村民李先生夜晚骑车穿行一汽车修理厂时,不慎摔入地沟中死亡。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判决挖沟者赔偿李先生妻子11万余元。(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李先生的妻子诉称,她的丈夫每天回家必经的村路位于袁某的汽车修理厂内。2006年6月23日晚,李先生骑车穿行修理厂时,摔入地沟中,导致颈椎折断死亡。李妻认为,袁某在此挖地沟,且未设立警示标志,应对丈夫的死承担全部责任。

  开庭时,袁某不同意赔偿,辩称修理厂是他从村委会租赁的,修理厂和地沟属于他的私人空间,李先生为抄近路,不走公路,擅闯他人私人场所,应对自身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袁某的修理厂与公路相连,整个空地并未采取封闭措施和张贴禁行告示,在事实上已形成通行过道。地沟的存在,客观上已构成安全隐患。袁某作为地沟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李先生的死存在重大过错,应予赔偿。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