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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逃避执行再涉案被法官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1:0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按照离婚判决,刘先生应将女儿和132万元交给前妻,但他换电话地址后下落不明。18个月后,他作为原告,向朝阳法院提起另一起诉讼时,又遇到了离婚案的主审法官。记者昨天获悉,在主审法官的“牵线”下,离婚判决得以执行。(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去年3月,刘先生的前妻杨女士,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随后,刘先生带着未满2岁的女儿离家出走,给杨女士留下写有“我将离开”的一封信后,只让律师参加了开庭。

  鉴于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并判女儿归杨女士抚养,刘先生应给付前妻抚育费、双方共有的财产折价款等共计13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先生既没有把女儿交给前妻,也没有给付钱款。今年5月,杨女士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然而执行法官依照地址、电话去询问,却找不到刘先生,执行只能暂停。

  今年9月,奥运村法庭宋法官接手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他注意到原告刘先生的年龄、籍贯等信息与自己去年承办的离婚诉讼极为相似,“想到刘先生曾说自己离开,杨女士在庭上说他带着女儿下落不明”。宋法官联系到执行法官,得知强制执行暂时搁浅。

  10月13日,房屋租赁纠纷开庭,刘先生作为原告出庭。宋法官经过核对,确认他就是去年离婚案中的当事人,便立即致电执行法官。庭审结束后,执行法官来到法庭,和宋法官一起批评刘先生不履行离婚判决。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刘先生给付前妻40万元,同时正在就女儿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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