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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四大流域明年依法"管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1:18  金羊网-新快报

  不执行应急调度最高罚10万

  新快报讯 (记者 李斯璐 通讯员 粤水婷)从明年1月1日起,向江河乱排污水、任意改变排污口设施、过分浪费水源等行为将受到重处。省水利厅昨日正式发布《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用法律监管水资源分配活动,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条例》内容主要包括流域水资源规划、流域水量分配和调度、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法律责任。据悉,流域综合规划将在2010年前完成。最重要的是,流域机构被授权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根据《条例》,若不执行水量调度计划或者应急调度,最高可罚款10万元,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处分相关责任人。另外,未经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擅自修建水工程,流域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停止。而未经同意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最高可罚50万元。

  记者还获悉,承担着河源、惠州、东莞、深圳、广州东部地区及香港地区3000余万人供水任务的东江由于已正式实施流域水资源分配,《条例》也将最先在该流域发挥作用。另外,下一步将制定韩江分水方案,预计在2010年前完成。

  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说:“实施《条例》后,将于两年内建成信息化系统,监控整个流域的取水、排污。若超出正常排污量,电子系统将‘亮红灯’警告。”据悉,《条例》的颁布表示广东进入依法“分水”时代,实行后将牵起“用水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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