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1:24  三秦都市报

  新华社安徽宿州10月16日电(记者 程士华)16日上午,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受贿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效金受贿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王效金原系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担任原亳县古井酒厂厂长,亳州古井酒厂厂长等职务。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王效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以行贿行为发生时的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折算,王效金受贿总额达人民币1000多万元。

  法院还查明,在古井集团下属企业九方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过程中,潘学清连续两次送给王效金人民币60万元。最终,在王效金的安排下,九方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从2200万元下调到1000万元。潘学清顺利参股九方制药公司。王效金还在广告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收取潘学清贿赂人民币153万元、美元4万元。此外,王效金还收取了深圳天时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勋贤等18人的贿赂。

  法院认为,王效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判处王效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