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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性骚扰 失业教师告大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01:4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郑颖)被学校认定性骚扰女学生,大学老师闫某因此丢了饭碗。失业又赔名声的闫某否认对其性骚扰的指控,一纸诉状将学校推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恢复其工作,同时索赔损失20万余元。因涉及女学生的隐私,海淀法院近日未公开审理本案。

  学校: 男教师携女生海南同住

  2004年,闫某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与北京某高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担任教学和科研讲师职务。聘用期满后,虽未继续订立合同,但闫某仍在校工作,并担任一本科班的辅导员。今年1月,学校将闫某开除,理由是他在学术会议期间,带一名本科女生小梅(化名)前往海南旅游,并同住一室。校方称,闫某的行为“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学校带来了不良影响”。

  被开除后,闫先生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通过正式文件向他公开道歉,恢复名誉,并撤销解聘决定。同时,闫先生还向学校索赔工资等损失20万余元。

  闫某 女生为行报复栽赃污蔑

  学校认为根据认定的情况,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用赔偿。庭审中,学校提供了闫某在旅行社的报名表,该表证明闫与小梅旅游期间被安排同住一室。学校还称,旅游归来,闫先生频繁给小梅打电话、发短信,所用语言粗鄙、下流,并发电子邮件劝其撤销对自己的举报。

  闫某否认与小梅在海南同住,他说,自己到海南是做课题调研,经费来源于课题费,并非旅游。在海南期间,他出于个人喜好,露宿在帐篷中,并向法庭提交了租帐篷的收据。

  闫某透露,小梅举报他是为行报复。他称,受学校委托,他负责调查小梅骗取国家助学金一事。小梅为阻挠其调查,伙同男友假造短信,对他进行污蔑。闫某说,短信可通过技术手段修改,小梅手机中的短信不能证明是他发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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