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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对象违法可就地处罚最高罚金1000元
本报讯(见习记者/黄应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在广东全面开展,目前各地正进行地毯式的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昨日,记者随省经普办观看了深圳市宝安区的经济普查组现场办公,并从工作组了解到,本次经济普查,广东将首次启动“简易程序”,普查执法人员可现场执法,最高罚金为1000元。
据介绍,“简易程序”并非“无中生有”,而是来自广东省统计局2008年6月6日发布的《广东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管理规定》,该规定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统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应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警告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统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